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1.“耶和华降临”表示对他们的审判,这从上下文,以及论及耶和华时“降临”的含义清楚可知。前几节(1302-1309节)论述的是建造一座城和巴别塔,接下来的几节(1319-1328节)论述的是变乱语言和分散,而“降临”当论及耶和华时,指的是审判发生之时。耶和华或主无处不在,并且自永恒就知道一切;因此,论到祂时,不能说祂“降临要看看”。只是字义用这些词语来表述,如此表述是为了适应世人看待事物的方式。而内义则不然,因为内义呈现的不是事物的表象,而是事物本来的样子。所以在本节,“降临要看看”表示审判。
审判论及邪恶达到顶点,或按圣言的话说,事情完结或罪孽满盈时的一种状态。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每一种邪恶都有它可以达到的极限。当它超过这些极限时,就会招致邪恶的惩罚。这既适用于细节,也适用于总体。邪恶的惩罚就是那时所谓的审判。起初主似乎没有看见或发现恶事正在发生(因为当一个人做恶,却未受到惩罚时,他便以为主不在意这事,但当他受到惩罚时,就开始认为主看到了,甚至以为是主在惩罚他),因此,经上照着这些表象说“耶和华降临要看看”。
耶和华被描述为“降临”,是因为祂被描述为“至高者”或在“至高处”;这也与表象相符,因为祂不是住在至高处,而是住在至内在的地方,或说至深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至高”和“至内”具有同样的含义。另一方面,审判,或邪恶的惩罚发生在低层和最低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祂“降临”,如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摸山,山就冒烟。求你发出闪电,使他们四散。(诗篇144:5-6)
这也表示邪恶的惩罚,或审判。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也必降临在锡安山和它的冈陵上争战。(以赛亚书31:4)
同一先知书:
那时你降临,诸山在你面前崩裂。(以赛亚书64:3)
此处“降临”同样表示邪恶的惩罚或审判。弥迦书:
耶和华出了祂的地方,降临践踏地的高处;众山在祂以下熔化。(弥迦书1:3-4)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9683.“把桌子安在帷帐外”表经由属于爱的天上事物或赐福而来的流注。这从“桌子”和“帷帐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容器(9527, 9545节);“帷帐外”是指联结媒介之外,间接流注经由这媒介而来,“帷帐”表示联结的媒介(9670节)。由于这张桌子被直接放在帷帐的后面,故所表示的是经由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天上事物或赐福,也就是爱之良善而来的流注。该流注既直接来自主,也经由至内层天堂间接来自主(可参看9682e节所提到的地方)。至于构成与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生命,因而构成永生的一切良善,情况是这样:良善至内在的核心是主自己,因而是直接从祂发出的爱之良善,接下来是相爱的良善,之后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最后是信之良善。这就是良善从至内在的核心开始的相继次序。由此可见直接和间接的流注是怎么回事。总的来说,在其它层级之下的良善层级,也就是更外在的良善,在含有更内在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接近主,而主是至内在的良善,如前所述。不过,排列并有序整理良善(更外在良善里面的更内在良善)的后续层级的方式却照着对良善的接受而因人而异,接受则取决于每个人在世上的属灵和道德生活,因为每个人在世上所过的生活都会永远伴随着他。
主也直接流入每一个人,因为没有这种直接流注,间接流注就一事无成。直接流注照着人或天使所在的秩序,因而照着从神性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接受,因为这真理就是秩序(1728, 1919, 2447, 4839, 5703, 7995, 8512, 8513, 8700, 8988节)。因此,对一个人来说,秩序就是生活在来自主的良善中,也就是说,靠主生活,或说从主生活。这种流注持续不断;它进入一个人意愿的每一个萌动中,并尽可能地把它转向真正的秩序,因为人自己的意愿不断把他引离真正的秩序。人的本意和非本意的能力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本意能力不断将他引离秩序,但他的非本意能力却不断将他带回秩序。由于这个原因,非本意的心脏运动与人有意识的意愿完全分离,他的小脑活动也是这样;心脏运动和小脑的力量掌控意愿的能力,防止它们超过一定限度,过早地耗尽身体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能力(即非本意的能力和本意的能力)的主要活动在整个身体中联合起来进行。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阐明关于来自主的爱之属天事物或赐福和信之属灵事物或赐福的直接和间接流注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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